问题 | 离婚没有抚养的儿女赡养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没有抚养的儿女赡养义务有哪些 离婚没有抚养的儿女赡养义务有: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离婚不抚养的儿女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义务开始赡养义务一般在父母年满60周岁的时候开始。但若父母在前述年龄之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随时主张其成年且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三、离婚不抚养的儿女赡养义务不履行怎么办 赡养人不履行义务首先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义务人给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义务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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