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房屋出售后租客是否有权继续居住 |
释义 | 一、当房屋出售后租客是否有权继续居住 租赁房屋被卖后租客还可以继续租住。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方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租客返还租赁物,原租约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租赁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4.租赁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房租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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