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交易流程如何操作? |
释义 | 1、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买卖双方应提交的和房屋交易相关的详细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科长和主任审批; (4)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5)内勤将资料上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2、办理动迁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登记于开发商的名下); (2)开发商办理好的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的前个人得房产证的原件或房产证的注销的证明; (4)被安置的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5)拆迁的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的申请书; (7)房屋的权属登记的申请书; (8)测量的分户的平面图。 3、动迁房过户费用计算方法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房和买房均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每套80元,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的房买卖过户收取,按房屋成交的价格的2%计算,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成交的价格计算; (6)印花税:税率1‰,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征收,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免征收;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以上就是动迁房交易流程的详细介绍,在交易过程中,注意了以上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将会使购房更加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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