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口头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口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持下进行调解; 3.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三、口头形式的合同订立后能否变更 法律网提醒您,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变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同样,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也是可以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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