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
释义 | 一、工伤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1.工伤不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而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鉴定并不是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而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二、工伤伤残鉴定时限 1.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为工伤后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三、重新申请劳能鉴定流程 1.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重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最终结论。 3.在重新申请劳能鉴定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原鉴定结论、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限制进行鉴定,并最终作出结论。 5.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申请劳能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再接受再次鉴定申请。 因此,在提出申请前,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关于工伤鉴定你还有哪些疑问?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你解答问题。赶快联系我们法律网吧,让我们一起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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