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分户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宅基地分户去哪个部门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分户需满足哪些条件 家庭户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分户手续: (一)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二) 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三) 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 特别提醒:户内夫妻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三、分户口出来要户主同意吗 不用户主同意的,但是要用户口本的,所以你如果能拿到户口本就不用户主同意,如果拿不到就必须征得户主同意了。 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以上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宅基地分户去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宅基地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注意,只有在符合分户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才会受理并进行办理分户手续。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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