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 3.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必须遭受了人身损害; 4.这种损害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也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2.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医疗纠纷时,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这些情况由于各种原因,不被视为医疗事故,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特别注意。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你遭遇过医疗事故吗?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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