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与占有的区别 |
释义 | 一、不当得利与占有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占有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不当得利主要指的是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或因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这种利益应当负有返还的义务。 简单来说,不当得利是指因某种原因,一个人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且这种获得没有合法依据。 2.占有则是指对物的实际控制和管理。占有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在侵占罪中,占有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中的占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这是一种非法的占有行为。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主观要件上,侵占罪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同时,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例如,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2.客观要件上,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和占有,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 对于不当得利的返还,主要有两种方式。 1.如果原物尚存,应当返还原物。这是最直接、最简单的返还方式,能够直接恢复原状,使受损方得到实际的补偿。 2.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可以作价偿还。这时,需要对原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以相应的价值进行赔偿。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按照受益人所受利益的性质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例如: (1)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 (2)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 (3)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 (4)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综上所述,不当得利与侵占罪在性质、构成要件和返还方式上均存在明显的区别。不当得利主要涉及民事责任,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应以原物返还为主,作价返还为辅。 而侵占罪则主要涉及刑事犯罪,是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和占有。无论是不当得利还是侵占罪,行为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对于不当得利,我们应积极返还;而侵占罪则涉及刑事责任,切莫触犯。读完本文,你对不当得利与侵占罪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留言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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