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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第1091条损害赔偿的标准
释义
    一、《民法典》第1091条损害赔偿的标准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何时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提出。
    1.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且必须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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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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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