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第1091条损害赔偿的标准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何时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提出。 1.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且必须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离婚损害赔偿涉及多方面,你对此有何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