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
释义 | 一、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五保户逝世后,宅基地通常归集体所有。如果存在房屋,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产并使用宅基地。 依照《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作为农民集体所有财产,自身不可被继承。 若宅基地未建房,则直接收回集体所有。 这里涉及的法律规定包括: 1.《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指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则涉及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规定,包括房屋等不动产的继承。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上的房屋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则需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继承人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死亡证明、继承权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遗嘱或法院判决书。 之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相关条文,完成过户手续,确保房屋产权合法过渡至继承人名下。 二、五保户资格与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五保户包括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岁村民,无法自养且无人扶养的情形。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1.五保户应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后公告无异议,乡镇政府审核; 3.最终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这一过程中,宅基地所有权并不转移给五保户,而是维持集体所有。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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