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辞退怎么样申请赔偿 |
释义 | 一、口头辞退怎么样申请赔偿 口头辞退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索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口头辞退申请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劳动合同;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口头辞退申请赔偿的流程 1.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机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4.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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