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担保人是不是还要继续作担保 |
释义 | 一、债权转让担保人是不是还要继续作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但是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转让担保人担保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规定债权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是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三、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以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2.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3.通知债务人:法律规定,债权的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需通知到债务人。 4.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内容如果更改,视为产生新的债务关系,不具备转让性质,必须有同一性。 5.遵守一定的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签订只要当事人自愿即可,但对于法律规定应该通过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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