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内容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即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内容合法,合同不能约定高额利息。 3.合同内容合法,即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合同成立。 二、借款合同生效怎么写 1.借款种类: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用途和期限来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借款的货币种类,如人民币、美元等。 3.借款用途: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并确保借款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数额: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并确保大、小写一致。 5.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 6.借款期限:明确约定借款的期限,包括借款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7.还款方式:约定还款方式,如一次性还清、分期偿还等。 8.担保条款:如果需要担保,应明确约定担保事项。 9.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等。 10.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如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条件等。 三、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限由谁来确定 借款合同保证人的保证期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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