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嘱继承房产会不会需要过户
释义
    一、遗嘱继承房产会不会需要过户
    遗嘱继承房产一般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什么
    1.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5.放弃继承的声明书,如果存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6.继承人已死亡的,还需提供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相关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需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三、遗嘱继承房产怎么样过户
    1.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3.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7 1: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