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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误诊是不是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释义
    一、误诊是不是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误诊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学技术难以预料防范、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难以精确诊断等原因导致的病理误诊的,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误诊的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误诊导致的医疗事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和解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决定和解的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调解解决。对于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要制作调解书。
    3.起诉解决。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或者双方已经和解解决事后又反悔的,也可以起诉解决纠纷。
    
    三、误诊引起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误诊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方法如下:
    1.误诊致伤未致残的,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
    2.误诊致残的,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外,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实际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3.误诊致死的,首先应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除上述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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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4: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