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怎么样处理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法院会立案吗 起诉法院会立案,法院立案时间是七日内。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写债务分割协议 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双方就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例如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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