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在起诉时需要哪些费用 1.诉讼费,探视权纠纷的诉讼费相对较低,取决于不同的地方,大概几百元,可以要求对方在诉讼中支付; 2.律师费。至于律师费,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收取不同的律师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可以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当对方阻止自己行使探视权时,应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为了不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进一步升级家庭矛盾,首先要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起诉。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可以咨询律师。 ![]() 三、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约定协议怎么写 1.探视权行使的时间:双方应该协商确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包括每周或每月的哪几天,以及节假日是否可以探视等。 2.探视权行使的方式:可以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例如是见面式探视还是逗留式探视。见面式探视是指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孩子带到约定地点与另一方见面;逗留式探视是指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允许另一方将孩子接走,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孩子送回。 3.探视权行使的地点:可以约定探视权的行使地点,例如在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住所地进行探视,或者在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探视。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协助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例如提供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另一方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情况。 5.探视权的保障措施:如果发生任何影响探视权行使的情况,例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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