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流程及手续 |
释义 | 一、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流程及手续 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流程及手续是: 1.通过书面的形式来通知业委会的成员,提议撤换业委会; 2.在小区20%以上的住户签署同意书后递交到业委会,然后通知所有的住户和业委管理人员进行选举; 3.业主召开大会后需要半数的住户表决才可以更换业委会。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通常5年换届一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业委会成员的任期最长为5年,在任期满的前两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票选,根据票选的结果选举下一任,经过票决之后,票数达标的可以继续连任,最长一般连任三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要进行政审吗 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用进行政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条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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