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如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如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所得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是: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 2.行为人存在损毁证据的行为; 3.行为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4.其他实施条件。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三、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为:其中查封、扣押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而对于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期限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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