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的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法的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合法的强制拆迁程序有: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二、合法强制拆迁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三、合法强制拆除不服的诉讼时效 合法强制拆除不服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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