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到庭 |
释义 | 一、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到庭 离婚开庭的,需要夫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当事人有聘请代理人的,则代理人也是应当到场开庭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开庭的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3.证据材料:原告需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等。除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外,还包括夫妻财产分割的证据、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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