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躲债法院怎么判的 |
释义 | 一、假离婚躲债法院怎么判的 假离婚躲债法院应当判决债务依然应当承担。债务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假离婚躲债是犯罪行为吗 假离婚躲债一般不是犯罪行为,但行为人伪造离婚证用于逃避债务,如果行为人具有故意的主观心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犯罪。该行为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假离婚躲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律网提醒您,假离婚躲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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