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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哪些
释义
    一、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哪些
    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如下:
    1.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2.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等。
    
    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活动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作为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控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督方式:
    1.审议和批准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
    2.审査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的工作报告及国家财政预算和决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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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