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要所有继承人作为原告 |
释义 | 一、是否要所有继承人作为原告 继承诉讼不是必须要所有继承人作为原告。 可以列全部继承人为原告,也可以列部分继承人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同时不能列为第三人的,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继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支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3.有遗嘱的要提供遗嘱; 4.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5.银行存款证明,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或者开户行; 6.股票证明,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要提供开户的证劵公司名称; 7.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8.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9.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 三、继承诉讼时效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继承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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