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民职业资格 |
释义 | 公民成为选民所必须具备的职业条件。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职业资格的限制。例如,阿根廷、比利时、委内瑞拉、危地马拉等国规定军人无选举权。巴西规定军官才有选举权。约旦规定,武装部队、保安部队和国民警卫部队成员不得登记为选民。科威特、叙利亚、突尼斯等国规定,军队和警察或国民卫队成员均无选举权。加拿大规定,首席和首席助理选举官、每个选区当选之官员、总督在议会任命之法官均不得享有选举权。摩洛哥规定,军队、警察、宪兵和法官无选举权。秘鲁规定,现役军人和警察无选举权。社会主义国家均不规定选民的职业资格限制。规定选民的职业资格限制的理由: (1) 可以避免选举遭受非法的强力干扰,保持选举的公正性。(2) 使军人、法官等不介入政治,保持军人、法官的公正性。(3) 可以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不规定选民的职业资格限制的理由:(1) 提高参选率,扩大民主。(2) 政治中立是不现实的。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