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民选择顺序说 |
释义 | 又称“自由名单法”。依选民对政党名单中的候选人的优先选择顺序决定当选者的当选办法。主要内容是:选民对政党候选人名单中的候选人有优先选择权,获“优先选择案”多的候选人当选。意大利、瑞士、奥地利、挪威、瑞典等国家实行选民只能在同一政党候选人名单上进行优先选择的制度。澳大利亚、爱尔兰和马耳他等国实行选民可以在不同政党的候选人名单中进行优先选择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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