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离婚分居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分居需要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离婚分居协议书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分居协议书内容包括: 1.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2.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3.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4.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5.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 ![]() 三、离婚分居后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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