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和协议书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书和协议书有什么不同 1.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由法院下达并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需要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 2.内容审查: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而法院在调解离婚时,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审查调解书的每一条款,确保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 3.经济成本: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可能需要再次诉讼,成本相对较高。而法院调解离婚虽然涉及财产分割,但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次性解决问题,成本相对较低。 二、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离婚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离婚调解书,在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后的3到5天内,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书制作好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 三、制定离婚调解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制定离婚调解书需要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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