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目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目的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目的是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具体来说,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通过采取强制措施,促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通过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中止在哪些情况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是: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 2.行为人存在损毁证据的行为; 3.行为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4.其他实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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