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个人与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多少 个人与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 三、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网提醒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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