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胜诉后如何执行案件 |
释义 | 一、保全胜诉后如何执行案件 保全胜诉后执行案件的方式:已经做过财产保全的,判决胜诉后,可以先由义务人自觉履行其义务,如果其拒绝履行,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保全胜诉有没有期限限制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 三、保全诉讼如何解除 解除保全的办法如下: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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