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多久被列入黑名单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多久被列入黑名单 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时间是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三、被执行人入了黑名单公布哪些信息内容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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