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
释义 | 一、医疗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医疗鉴定的具体地点取决于所在地区。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则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必要时,中华医学会也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因此,医疗鉴定的具体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在市级或省级的医学会进行。 二、医疗鉴定费用及支付 医疗鉴定费用根据所在地区会有所不同。 1.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如果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如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对于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缴付。 5.如果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那么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三、审核与调查程序 1.在医疗鉴定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2.必要时,还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3.通过审核与调查程序,可以进一步确认医疗行为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等问题。 关于医疗鉴定你还有什么疑问吗?如需专业法律建议,可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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