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是需要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认定。如果员工没有新的证据提供,那么行政复议后的结果和第一次认定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 二、申请工伤行政复议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 三、怎么样提起工伤行政复议 提起工伤行政复议的程序: 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认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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