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称核准是否需股东签字 |
释义 | 一、公司名称核准是否需股东签字 公司名称核准是需股东签字,股东的签名是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不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保留期为六个月,不得转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8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公司名称变更影响原合同履行吗?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三、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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