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承包地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后承包地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如下: 1.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方婚前取得的,婚后另一方未将户口迁入其产权人的家庭户口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若双方均为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公证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文本等材料,共同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材料并告知双方相关法律权利与义务和法律后果,最后由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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