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丢失后如何申请补发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丢失后如何申请补发 保险合同丢失后申请补发是可以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补发。 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都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有: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诉讼是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 二、保险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变更必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 2.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变更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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