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要如何办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要如何办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的方法是: 可以回避、分居、逃避、报警等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 三、起诉离婚之后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之后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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