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一、什么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吊销执业许可证。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三、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