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执行据,即人民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强制执行需要本人到场吗 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否需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写明委托的事项及委托权限,特别要写明的是受托人是否可以代为领取执行案款。正常是必去被申请人当地法院。但是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向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即不是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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