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发生意外是否能够申报工伤 |
释义 | 一、下班发生意外是否能够申报工伤 下班后受伤一般不算工伤。若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向哪里递交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应当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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