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的规定是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鉴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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