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归还欠款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
释义 | 一、未归还欠款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未归还欠款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只是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能会被债权人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欠款人依然不偿还,则债权人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欠款纠纷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欠款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欠款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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