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是否有权在子女的房产中居住 |
释义 | 一、父母是否有权在子女的房产中居住 父母不一定有权在子女的房产中居住。子女的房子父母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完成登记的情况下,父母可以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的条件有哪些 居住权的条件有如下: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三、居住权登记办理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居住权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市民要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购买相关审批表; 2.填写表格并盖章; 3.携带填好的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再次审批; 4.缴费; 5.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