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具体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具体要注意哪些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具体要注意以下问题: 1.辞职手续的办理要完善。 2.事业单位辞职以后到新单位就业的,要尽量办理调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是实行竞聘上岗和聘用制,如果是要跳槽到别的事业单位,或是异地的事业单位,可以采取本人申请辞职,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再按照干部调动的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调动手续的,就会失去公职人员的身份,也就是干部的身份,到新单就变成了没有编制的聘用人员。 3.离开事业单位以后,养老保险要转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后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失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有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会有补偿;但如果是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来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会有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纠纷的仲裁时效 事业单位合同工辞职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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