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
释义 | 一、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旷工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因为旷工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单位解除合同属于合法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流程 1.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2.工会提出意见; 3.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5.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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