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的主债权转让的条件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的主债权转让的条件 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有效存在,且主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主债权的让与人须有处分债权能力,且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合意; 3.让与的主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依主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 4.主债权让与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的管辖权问题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债权转让的手续需要哪些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法律网提醒,《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