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行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行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行的条件如下: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即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报案材料有: 1.证明行为人的侵犯对象是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载有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保密协议等; 2.证明行为人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证据以及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证据等。 ![]()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流程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流程如下: 1.报案、控告或者举报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办理处理; 2.公安机关将与报案、控告材料制作笔录; 3.对于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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