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继承法儿子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 |
释义 | 一、根据继承法儿子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 继承法已失效,现行法律为民法典。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其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子女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就不需要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遗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3.有遗嘱的要提供遗嘱; 4.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5.银行存款证明,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或者开户行; 6.股票证明,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要提供开户的证劵公司名称; 7.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8.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9.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三、继承一般是从何时开始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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