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办理注销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公证处办理注销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 国内居民一旦移民定居国外货港澳台地区,原户籍就会被注销,当想回国办理一些事项而需要证明自己的原户籍时,就需要户籍注销证明公证了。 所谓户籍注销证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因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而注销户籍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 ②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2可以证明户籍注销的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赴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提交台湾地区身份证或定居证明,如台湾地区入境证或定居证副本等;赴国外定居的,提供定居国的定居证明、长期居留证明、入籍证明等;赴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提交香港、澳门地区定居证明);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公证和受托人身份证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简单的说,办理户籍注销证明公证所需的资料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 二、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规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综上所述,不是任何公证都可以有注销程序,一般来说就是户籍注销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司的注销则有工商局负责。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公证处办理注销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